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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一個都不准!沒有所不所謂的接受,只有分手!


這不是心理測驗,是泳禛今天早上問我的問題。
恩,很好,最近都在討論男女議題就是了。
不過,這是難題。

這個問題真是為難人,因為一個都不能!
ㄧ定要選一個的話,當時我回答了肉體。
這是大部分女人會回答的問題,所以我說我是真女人。

不過呢,後來想一想,怎麼覺得精神外遇比較好?

肉體外遇雖然對方的心還在你身上,搞不好他還跟你說:「當時我是想著你的。」
如果是這樣,為什麼親的下去、抱的下去,不就是因為很愛對方才會有這個念頭嗎?
我能夠接受對方和前任伴侶有這樣的關係,但是分手之後就不可以有。
心在自己身上,手卻可以摸著別人的大腿,即使你覺得身體不髒,心態也是不正常的。

要玩,這是物化女性的想法,女人不是為了滿足男人而存在。(這句是幫女人說話的!)
要玩,這是對自己身體的不尊重,你開心過了、滿足了,但是如果生病了怎麼辦?
要玩,是對另一半的汙辱,是他不夠有魅力還是你欲求不滿?如果玩了生病後傳染給另一半怎麼辦?
要玩,是你把自己的心給丟了,沒有良心、道德心、責任心、尊重的心,還有愛人的心。

如果是真心愛一個人,應該對於這方面的幻想與需求都只能對一個人。
而不是找個替代品,不論對另一半還是那個替代品,都不公平。

還想玩,但是卻鍾愛一個人,就不應該碰他。
給別人一個期待,卻又給人傷害,這本來就不應該。
該等自己願意為某一個人停留的時候,才給他這份責任。

沒有試試看,只有愛不愛。



那精神外遇呢?

好吧,我比較理想化一點,也許這個人對你已經失去熱情,愛上另外一個人,那就讓他去吧。
至少他沒有對不起你,只是把情感轉移到另外一個人身上。
雖然你失去了這份情感,但是你們曾經擁過的時間、擁抱,是一種回憶。
他因為對你有責任,所以他不會亂玩,只是心走了。

記得奶茶的「很愛很愛你」這首歌嗎?
如果兩個人在一起是痛苦,為什麼不要放手讓對方過更開心的日子?
而且我相信,如果你有這個信心、時間和努力,也許還能夠把對方追回來。
可能會苦了一點、淚流多了一點、人煩了一點,但是怎麼做都會值得的。

如果對方有良心一點,那他應該要誠實的告訴你他不愛你了。
然後兩個人靜下心、坐下來好好討論應該要怎麼做。
別在讓對方發現你外遇之後才坦承,人都只能在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接受那些難堪。
誠實,才是愛對方、尊重對方的方法。

畢竟內在行為和外在行為該負的責任是不ㄧ樣的。




其實,外遇都是不對的。
可以欣賞,不可以有逾矩的行為。
自己沒辦法做到的話,那就用法律來規範吧。






話說,泳禛還丟了一個問題給我。
「你會願意吃回頭草嗎?」
恩,好問題,等我有靈感再來寫。
不過,之前我做心理測驗的時候,我吃回頭草的機率好像超過70…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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